北京7月3日电 (记者曲哲涵)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信息,自2027年1月1日起,将不再对节能汽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船税的政策,同时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停止免征车船税。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这项调整是为了推动税收公平,使不同类型的车辆承担相应的税负。车船税属于财产税,每年针对车辆、船舶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进行征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进步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此前发布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实行免征车船税。这项优惠政策自2012年推行以来,在鼓励消费者选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汽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促进了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据最新数据,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649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新车销售中的比例已超过50%。恢复对上述车辆征收车船税,目的在于增强税收在收入分配上的调节效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并不在车船税的征收范围内,无需缴纳车船税。
关于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几类车辆的车船税计算方法,公告中给出了明确指导。从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以及节能汽车,都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适用税额,来计算应缴车船税金额。
在申报和缴纳方式上,依据现行税收管理规定,车船税的申报缴纳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可以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一同扣除车船税。第二种途径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车船税实行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的制度,具体的申报和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期缴纳车船税。
关于缴纳地点,依法登记的车辆,如果纳税人选择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应在车辆登记所在地缴纳。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情况,则应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若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无需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纳。而对于依法无需办理登记的车辆,应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缴纳车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