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美华
柿蒂纹是中国传统吉祥纹样的代表,因形状像柿子顶端的四瓣花萼而得名。 图片由AI生成
唐代紫檀琵琶与LV“老花”图案。 图片源自网络
北宋《营造法式》记录的“碾玉平棊”彩画中,有“罗纹叠胜”这一种。这是陈彤所著《中国古代建筑纹样:〈营造法式〉彩画复原图典》(上海古籍出版社)里提及的图案复原图。“罗”是古代轻薄带孔的丝织品,其斜向交织形成的网格纹就叫“罗纹”。此图案的制作方式为:首先用小木条拼搭数个重叠的方胜(两个菱形合成的吉祥符号),每个方胜内再贴满柿蒂形小花,从远处看就像张细密的罗网,因此得名“罗纹叠胜”。这种贴花工艺,与正仓院藏唐代紫檀琵琶上的镶嵌风格颇为相似。这件天花彩画背板主色调为青色,边缘的“连珠合晕”纹涂为绿地。内部小花有两种:一种带着叠晕效果的绿色柿蒂纹,另一种是在白色底上用红褐色勾勒,再施以青绿叠晕的彩色柿蒂纹。整幅画通过青绿叠晕技法,营造出清雅的视觉感受。
陈 彤供图
最近,路易威登(LV)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件一审有结果,后者被判决赔偿1030万元。LV的诉讼理由核心是,认为茉莉奶白的商标与自方注册的四叶花图案高度相似。
这一消息引起了很多讨论。有网友提出,LV四叶花图案使用至今超过百年,但与之相似的中国传统柿蒂纹、宝相花纹已有千年历史。这两者之间的侵权认定与知识产权保护界限,究竟该如何看待?
法律层面 侵权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法院一审认定侵权成立有合理依据。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琦说明,我国商标法依据申请先序、使用情况、显著性等客观标准。尽管LV四叶花视觉上关联宝相花、柿蒂纹,但经过艺术化改造,与品牌视觉体系紧密关联,并通过长期使用和宣传,获得公认显著性。多年前它在中国依法注册为有效商标,还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好比“苹果”原本是水果,耐克标志也仅是“对勾”,但经过长期商业运用,极具辨识度。
专家认为,就这个角度,茉莉奶白把涉案图案用于店招、产品包装等商业用途,属于典型的“商标性使用”。因其商标未被确权,根据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本次判决有明确法律支撑。而且,商家明知相关图形商标申请多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仍然大规模使用,存在主观故意。
有人疑问,LV注册的是箱包商标,奶茶品牌为何不能用?
这是因为,依照我国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条款,即使商品类别不同,只要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且可能误导公众,就可能构成侵权。LV已在餐饮领域进行商标布局,在餐饮类商标上有权利基础。综合以上条件,法院判定侵权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修订实施的《商标法》取消“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这一保护条款。这意味着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中国对外企与中企更加平等,不再因注册地差异而区别对待。
熊琦指出,商标法并未禁止日常装饰性、文化性、创作性行为。例如,中国联通将中国结注册成商标,但不会起诉普通人过年挂中国结。LV注册四叶花商标,原则上也不妨碍人们在艺术创作、设计、文化传播中使用宝相花、柿蒂纹。
不过,关于赔偿金额是否过高,有不同看法。熊琦表示,茶饮品牌的经营状况还取决于产品口味、定价策略等因素,如何从总利润中合理分摊商标的价值贡献,仍有探讨空间。
屡被参考 情感难释
法律上成立,是否意味着情感上没有争议?当中国传统纹样被外国品牌改造注册后成为“中企禁用区”,从情感上或许很难让人接受。
故宫博物院古建部正高级工程师陈彤介绍,LV包袋的整体组合图案,创意源头可追溯到现藏日本正仓院、唐玄宗赠予圣武天皇的唐代紫檀琵琶。有人称LV参考的是日本“和样”图案,但这些图案本就可追溯至正仓院藏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