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追求,兰晴(化名)被41岁男子韦某某捅刺数十刀,泼硫酸,随后又遭菜刀砍了数刀。韦某某后被判死刑。此案经媒体报道后,曾引发外界关注。
2026年7月20日,澎湃新闻从兰晴处得知,她收到佛山中院通知,韦某某近日已被执行死刑。
兰晴说,这事让她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一辈子都毁了。韦某某被执行死刑,是他罪有应得,能给她和家人带来一点安慰。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兰晴1991年出生,广西人,之前在佛山南庄一家瓷砖店上班。她和韦某某的相识,源于一次顺风车。2022年,兰晴和表姐从老家开车去佛山,接了一个顺风车订单,乘客正是韦某某。韦某某知道兰晴单身,就想追求她。
兰晴表示,她和韦某某没什么交集,也没经济往来,多次明确拒绝对方,但韦某某“死缠滥打”,一直骚扰她。案发前,她多次报警求助,却没能阻止悲剧发生。
2023年2月3日,兰晴因受不了韦某某反复纠缠报了警。同月15日15时许,韦某某随身藏着预先准备的尖刀和硫酸,到佛山市南庄镇某陶瓷公司找兰晴。兰晴因韦某某纠缠再次报警,警察到场处理,韦某某表示配合,但警察离开后他仍留在现场。
当天16时许,韦某某进入兰晴所在公司一层展厅,用尖刀捅刺兰晴头面部、胸腹部等部位数十刀。被兰晴同事合力赶出展厅后,他又返回,将硫酸泼向兰晴面部等部位。兰晴同事再次将他赶出展厅并关上玻璃门。韦某某随后去附近餐饮店厨房拿了两把菜刀,回到展厅门口,砸碎玻璃门进入,不顾阻拦,继续用菜刀砍兰晴身上数刀。直到被兰晴同事等人制止,他才停手。
经全力抢救,兰晴保住了命,治疗一个多月后才苏醒。后经鉴定,兰晴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2024年3月,佛山中院对韦某某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韦某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他仅因追求被害人未果,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未造成死亡后果,但鉴于其在公共场所不顾群众阻止,先持刀捅刺,又泼硫酸,再用菜刀砍击,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佛山中院表示,韦某某虽有犯罪未遂、坦白及赔偿部分损失等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请求从轻的相关意见均不予采纳。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
韦某某提起上诉。2024年9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兰晴已回广西老家,并在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她说,现在生活无法自理,日子很艰难,想继续做康复治疗,但付不起费用,希望能得到外界关注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