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之间」——小变局下的历史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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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翼云曾论断“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相较之下,汉魏之际则是一场范围有限的小变局。这一系列专题以东汉至曹魏历史为观察基点,往昔追昔,试图从小变局中发掘隐秘的故事。

古代中国社会,爵位往往象征着土地、财富与尊贵身份——但颇为有趣的是,总有人选择拒绝这等荣耀的赐予。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北征乌桓凯旋,按功行赏,欲赐田畴亭侯之爵,食邑五百户。田畴却坚决辞谢。这位平定边患的功臣,无论如何都不肯接受爵位。曹操一再坚持,田畴也再三推辞,最终甚至以生命相胁:“若必不得已,请愿效死刎首于前。”曹操无计可施,只得改拜他为议郎——一个虚职,田畴反而心甘情愿接受了。

田畴的选择看似矛盾:他并非拒绝所有封赏,他所拒的“爵”,与所就的“官”,在汉末三国的士大夫心中究竟意味着什么?田畴的让爵行为并非孤例,在那些看似“礼让”的举动背后,既牵涉官与爵在概念上的差异,更折射出东汉“二重君主观”的遗留、世家大族间的利益角力乃至南北大族在理念上的分歧。

“让风”缘何而起?

周代以“爵本位”为核心的“爵—食体制”影响深远。进入秦汉,官与爵并行不悖,形成了二元性的“爵—秩体制”。到了魏晋之际,九品官人法的确立将各种位阶整合进一元性的“官品体制”之中。简要说来,爵在整个政治体系中的分量逐渐减轻——但这不代表它完全失去价值。在汉末三国的乱世中,爵位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实际权力与经济条件依旧极具吸引力。东吴丁奉在率军与敌军短兵相接前,曾对部下慷慨喊道:“取封侯爵赏,正在今日!”这类激励话语常见于史册,足证爵位始终是招揽他人效力的有力工具。

然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让爵”的举动却逐渐增多。“让爵”,即拒绝或转让已受爵位。陶新华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受爵者常出现拒受(辞让)与转让(推让)的情况。严格区分,“辞让”与“推让”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前者指直接拒绝受封,后者则是将爵位转授给第三方。粗略统计,从黄巾之乱至三国末年,辞让数量远超推让,其背后动机也大相径庭。

表面观察,这股“让风”源于古已有之的禅让与礼让传统。《庄子·让王》中尧让天下于许由的故事深入人心,《尚书》《论语》《孟子》亦对“让”赞颂有加。及至汉代,经学蔚然成风,儒家提倡的“礼让”被士人视为修身关键,引经据典、效法先贤便成为获取美名的途径。

魏晋时期,刘寔在《崇让论》中对此风作过精辟概括:

“让道兴,贤能之人,不求而自至……贤人相让于朝,大才之人,恒在大官,小人不争于野,天下无事矣。”

当时士大夫舆论中,“让”几乎被奉为解决政治难题的万能良药。

然而,拨开“让风”的表象,“让”更像是一种政治表演。最典型的莫过于曹操受封魏王时的操作:献帝下诏封曹操为魏王、加九锡,曹操则“上书三辞,诏三报不许”,三次辞让后即心悦诚服就位。所谓“三让而后受”,早已成为固定套路。这种“饰让”,本质上就是为获赏者贴上“谦让”的道德标签。

讽刺的是,当有人坚持辞让时,反会遭到非议。曹操认为不奖赏田畴之功有损法制,仍对其加爵。田畴四次拒绝。结果有司竟弹劾田畴“狷介违道,苟立小节”,建议“免官加刑”。曹操左右为难,命世子及大臣商议,曹丕以子文辞禄、申胥逃赏为例类比,主张“宜勿夺以优其节”,荀彧、钟繇亦表赞同。田畴终得免罪。这一细节充满反讽意味:在“让风”盛行的时代,程序化的“饰让”被默许为美德,而真正坚守辞让之人反倒被视为“违道”的异类。可见,当时人所推崇的并非“让”本身,而是符合剧本的“让”。

由此可见,“让爵”并非单纯体现谦让美德,更暗含现实政治考量,让与不让,从来不是一道简单的道德考题。

辞让

在辞让爵位的案例中,汉末与三国呈现出迥异图景。

东汉最早的辞让记录之一,是王景之父王闳。他在协助光武帝平定土人王调后获封列侯,却“独让其爵”,引得光武帝“奇而征之”,授以官职。在当时,辞让已属罕见之举,足以引起统治者重视。

但到了东汉末年,辞让逐渐演变为一种政治姿态。最突出的案例,莫过于陈蕃拒绝高阳乡侯。灵帝即位后,窦太后下诏封陈蕃为高阳乡侯。陈蕃上表坚辞:

“让,身之文,德之昭也……臣孰自思省,前后历职,无它异能,合亦食禄,不合亦食禄。”

陈蕃自认毫无特殊功绩,受封有悖名实。牟宗三曾指出,汉末察举制下名实不符的问题已严重腐蚀政治风气。陈蕃奏疏中甚至声称受爵不当会导致天灾,流露出东汉谶纬之学对士人行为的潜在约束。

后来陈蕃、窦武谋诛宦官失败,张奂被宦官假借圣旨利用,在误会下领兵围剿二人。张奂事后深感被愚弄,对所受爵赏皆“固让不受”。这个爵位于他而言,已无疑属于污点。

田畴的辞让则体现臣属在际遇变换时的矛盾心态。他曾为幽州牧刘虞所辟召,深受其恩。刘虞为公孙瓒所害后,田畴率宗族隐居徐无山,誓言:“君仇不报,吾不可以立于世!”他先被袁绍、袁尚征召,均拒不应允;后为曹操献策北征乌桓,大获全胜,却坚决辞封。因为他心中认定的“君”,是已故的刘虞,而非眼前的曹操。

杨阜与之如出一辙。他在平定马超后立功,却辞让关内侯之封,理由是:“君存无捍难之功,君亡无死节之效。”他提及的“君”非曹操,而是曾辟召自己、后为马超所杀的凉州刺史韦康。杨阜虽拒封,但仍继续在曹魏供职。

这些看似矛盾的行为,与钱穆指出的“二重君主观”直接关联——汉末士大夫心目中,除汉朝天子这一“大君”外,尚有知遇自己的地方官员作为“府主”构成第二重君主。许多人受府主知遇之恩,与原主形成准君臣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比与远在中央的皇帝更为密切重要。田畴出身右北平郡无终县、杨阜出身天水冀县,在东汉同属边缘之地,因此,比起代表中央的曹操,他们更看重最初举荐自己的官员。同样地,东汉末年的士人极重声名,不少士大夫在原主病逝时弃官奔丧,以示对原主的忠心,如田畴因袁尚曾征召自己,在辽东献上袁尚首级。曹操虽不无犹豫,但最终默许了田畴的吊祭,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辟召的重要性——这也为田畴、杨阜二人的辞让提供了政治文化上的合法性支撑。

田畴与杨阜虽辞爵,却愿在新朝廷任职。这说明时人已将“官”与“爵”视为不同概念。“官”为功能性职务,可因才任职;而“爵”作为赏赐,若旧君在任职期间去世,作为旧君臣属不便接受,以示追思。

进入三国鼎立格局后,辞让的含义发生显著变化。曹魏政权日渐成熟,中央权威逐步巩固,地方离心力减弱,“二重君主观”趋于淡化。此时辞让爵位者,多是已获爵位的高门士族,其辞让目的更侧重政治博弈与个人声望。

高平陵之变后,蒋济因助司马懿诛杀曹爽有功,进封都乡侯。他却上疏辞让。理由是“论谋则臣不先知,语战则非臣所率”,态度十分谦恭。但裴松之注引《世说新语》披露隐情:蒋济曾以司马懿之意,写信劝曹爽放弃抵抗,承诺“惟免官而已”。不料曹爽终被诛三族。蒋济“病其言之失信”,忧愤而终。他有功却辞爵,或许意在撇清与司马氏的关系,并向其他士大夫显示自己的悔意。

钟会的例子则显示辞让与升迁间的微妙关联。他因讨伐诸葛诞有功,进爵陈侯,“屡让不受”。朝廷非但不冷落他,反而下诏褒奖其高风亮节,旋即升其为司隶校尉。在九品中正制已推行多年的背景下,钟会的多次辞让显然是精心策划——让了一个爵位,却为自己换取了更关键的官职。

从汉末到三国,辞让的原因明显转向,即从“二重君主观”导致的身份冲突,转向了高层士族的政治表态与声誉经营。

推让

推让爵位的案例远比辞让少见,且多发生在南方,其性质也比单纯礼让复杂得多。

初平三年(192年),孙坚战死后,按惯例应由嫡长子孙策继承爵位。然而,孙策选择“让与弟匡”,将父亲孙坚的乌程侯之爵让给弟弟孙匡。孙匡为孙策幼弟,比孙匡年长的,还有孙权、孙翊。再查阅孙翊传记载,“建安八年(203年),(孙翊)以偏将军领丹杨太守,时年二十”。孙翊当时仅约九岁,而孙匡为其弟,可推知孙匡当时为9岁以下,甚至可能6岁以下。当时孙坚的私兵被托于袁术之手,爵位与领兵并无关联,故让爵目的显然非为爵位的权力或孙匡的能力。

问题的关键或在于孙策即将面临的军事挑战。彼时他已决定脱离袁术,独立发展,行动极其凶险。若他不幸遇险,身后无嗣,爵位传承将引发巨大争议。将爵位让给尚不能领兵的幼弟,既可确保孙氏爵位不失,维持家族的荣誉。他于江东征战前,对张纮说出:“以老母弱弟委付于君,策无复回顾之忧。”这里的弱弟显然包括孙匡,而“无复回顾之忧”,或许含了孙策放下爵位传续的那份焦虑。

另一宗推让案例出自东吴中期的陈表。陈表为陈武的庶子,其长兄陈修因父功得封都亭侯,早逝后爵位悬空。孙权欲以陈表继旧爵,陈表却再三上表推让,提议将爵位传给长兄之子陈延。但孙权坚持依议。

这一矛盾正映照出江东特有的制度现实——“袭爵领兵制”。在孙吴政权中,爵位常与私兵权相联系。若继承人年幼无法统领部曲,国家利益与家族军事力量都会受损。陈修之子陈延年幼,而陈表正值壮年,且深得士众拥戴,因此孙权宁可打破嫡庶之别,也要让能统兵者袭爵。

孙策让爵给幼弟,陈表欲推爵给嫡侄——前者为长兄让幼弟,后者为庶出让嫡出,方向恰好相反,本质却殊途同归:南方爵位的推让,往往非为“美名”,而是围绕世代传承的实用考量。

汉末三国时,推让爵位案例多见于南方。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南北豪族在面对爵位时考量存在根本差异:北方世家大族更重政治忠诚与名实相符,南方江东豪族则更关注爵位背后权力的平稳继承。

结语

汉末三国的“让爵”并非儒家道德叙事的简单再现,而是政治、社会与制度的交织产物。辞让与推让两种路径,前者在北方盛行,承载着“二重君主观”下对旧君的追念,随中央集权强化而逐渐式微,反被高层士族用作政治工具;后者成为豪族世代传承的权宜之计。

二者结合,展现了古代中国爵位制度从“爵本位”到“官品化”演进中的过渡阶段。在时代更迭之际,那些拒绝爵位的身影,承载的远非个体道德选择。当爵位终被整合进统一体系后,辞让与推让渐成一种用于表态、酬功与谋利的程序化行动。那些叩问名实、徘徊于新旧主君之间的“让”,或许更能揭示历史的幽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