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不和,一父亲无视就读小学生的感受,多次将夫妻纠纷、子女探望争执等家庭矛盾在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公开,在孩子面前掀起风浪……
近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认定上述行为属于精神侵害,是家庭暴力的表现,且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方面介绍,小林(化名)与老林(化名)系父子关系。近些年,老林和妻子因感情不和一直分居,小林跟着母亲生活,与父亲见面次数不多,夫妻二人在子女养育问题上有不少分歧,小林承受着巨大压力。
2025年11月,老林开始多次使用情绪激动、指责意味浓厚的语言,在儿子的班级群、家长群以及小区业主群发布信息,公开批评岳父母及妻子一方“无脑”破坏家庭、抢夺孩子、断绝父子关系等。这些言论迅速散布开来,让小林在同学和老师面前觉得没面子,在邻居中也感到很大心理负担。
没办法,小林向浦东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判令禁止老林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以及网络平台等途径侮辱、诽谤、威胁小林和近亲属,也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小林和近亲属。
对于儿子的这些指控,老林辩称,事件起因是夫妻两人在子女教育、生活安排方面的意见不一,涉及对小林的监护权归属,自己在群里发帖是因为夫妻感情差、探望权受阻碍引发的维权之举,并非针对儿子,并且如果批准禁止接触申请,将实质性地剥夺其对小林的监护权,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
披露隐私形成精神伤害型家庭暴力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林的行为已越界于正常家庭矛盾的表达范畴。他没有顾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多次用情绪激烈的语言把家庭隐私在儿子班级群、家长群和业主群曝光,考虑到网络空间的公共性质、信息传播的即时特征、所在群组的社会影响,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小林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严重干扰其学习和正常生活,损害其身心健康。老林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中关于精神侵害的认定标准,属于法律界定的家庭暴力。据此,法院裁定禁止老林用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以及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小林和近亲属。
法院同时明确,老林与妻子之间因抚养产生的矛盾是偶然的冲突,没有证据显示老林有持续实施身体暴力的可能。老林作为父亲,依法享有探望、监护小林的权利,小林也都应享有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本着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理念,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禁止接触”的部分申请。
法官表示,家庭暴力的形式并不仅限于身体施暴,长时间利用网络公然诋毁、诽谤家庭成员,施加言语暴力,或泄露个人、家庭隐私的,也很有可能是家庭暴力。
本案中,老林通过在网络空间透露家庭矛盾隐私、贬损妻儿人格尊严的做法,目的是向妻子一方施加心理压力,以期在家庭矛盾的解决中获得主导地位,这种行为具有家庭暴力的特征。
来 源:中国青年报、上海浦东法院
校 对:晓 亮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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