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携手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正式对外披露了近期在旅游市场查处的6起违法典型案件,彰显出对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无证经营等问题的坚决打击态势。
云南省委、省政府近些年持续展现整治旅游市场乱象的坚定决心,以“零容忍”标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文旅部门不断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坚决对旅游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实行露头就打、从严处理,坚决斩断行业灰色利益链条。此次公布的6起案件,涉及伪造资质、平台寻租、强迫交易、发表不当言论等多个违法类型,既反映出部分从业人员法纪意识单薄、存在侥幸心理的问题,也突显出监管部门全链条打击旅游违法的力度。具体案件详情通报如下:
一、李某伪造证件、非法经营案
李某担任云南傣泰国际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2022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为拓展线上业务,先后以父母名义注册云南夏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并实际掌控。李某在经营上述3家企业过程中,未获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次伪造许可证并上传至某平台,欺骗平台审核,违规开设线上店铺,从事包车游、多日游等包价旅游业务。2025年10月,李某在应对平台投诉过程中再次提交伪造许可证,被查获。景洪市文旅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景洪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6年2月13日,李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将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姚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姚某曾是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负责云南、贵州两省旅行社平台入驻审批管理工作。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姚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索取旅行社负责人贿赂共计25.1万元,并向相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保密信息,协助资质不符的旅行社通过平台审核。案发后,姚某家属全额退缴赃款。2025年底,官渡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三、松某某强迫交易案
导游松某某在受云南美源国际旅行社委派提供服务过程中,多次以威胁、恐吓手段强迫游客消费。此前,松某某因无证执业、强迫交易问题已被行政处罚多次,仍不思悔改。鉴于其违法情节恶劣,大理市文旅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2026年3月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6月,松某某被依法吊销导游证,目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四、金某某发表不当言论案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在楚雄前往大理的旅游大巴上推销翡翠时,公开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引发恶劣社会影响。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罚款八百元的处罚;同年6月,大理州文旅局依法吊销金某某导游证,对委派其承接业务的云南弗远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顶格处罚。
五、张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3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张某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实其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旅局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六、胡某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5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胡某某受他人委托,使用伪造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核实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旅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的案件均为近年旅游市场整治中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相关违法人员已依法受到严厉惩处,既给旅游从业人员敲响警钟,也向全社会传递出“旅游市场乱象必查、违法违规行为必究”的明确信号。下一步,云南全省将持续深化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畅通游客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切实维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良好形象,守护广大游客的出行安全感与满意度。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 李文明
审核 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