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披露路易威登马利蒂(LV)对厦门某楼盘的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提起起诉。报道指出,LV认为小区公共空间大面积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四叶花卉纹样,涉嫌搭便车。
不过,LV内部知情人士向北京日报澄清,这次诉讼并非因为楼盘装饰纹样与路易威登商标近似,也不是针对建筑装饰或传统纹样本身。真正的原因在于相关场所内存在销售假冒路易威登商品的行为。
基于案件具体情况,权利人依法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及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管理与法律责任。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该楼盘定位为“新中式”,在外立面、入户大堂、景观护栏以及楼道镂空等公共区域,大量运用了对称的四叶花卉雕花纹样。
据报道,LV方面诉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拆除并替换小区内所有侵权雕花装饰,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对此,楼盘开发商辩称,涉案花纹源自传统的宝相花和柿蒂纹,属于中式园林通用装饰,仅用于景观美化,无意攀附奢侈品牌,不构成商标侵权。
而知情人士对北京日报表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涉嫌销售假冒商品及相关主体的管理责任,而非楼盘装饰图案,更不存在针对中国传统纹样提起诉讼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