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期有媒体披露,奢侈品牌路易威登马利蒂(LV)对厦门某楼盘的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提起诉讼。报道提及,LV方面认为该小区公共区域大量采用了与其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四叶花卉图案,涉嫌借势品牌影响力。
对此,一位熟悉该案的内幕人士向北京日报记者澄清,此次起诉并非因为楼盘公共区域的装饰纹样与路易威登商标相似,也不是针对建筑装饰或所谓的传统纹样本身。实际上,起因是相关场所内出现了疑似销售假冒路易威登商品的行为。
该知情人士指出,依据案件事实,权利人依法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及物业管理方承担应有的管理与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涉嫌售假行为以及相应主体的管理责任,绝非针对楼盘装饰图案,更不存在所谓“因中国传统纹样提起诉讼”的说法。
7月26日,记者尝试联系涉事房企和物业公司,但未能获得回应。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院方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有人员来电咨询该案详情,具体信息需在工作日拨打该院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当天下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针对网络流传的(2026)闽0206民初8217号案件信息进行辟谣。通报指出,网传“路易威登公司起诉地产开发商,因楼盘外立面四叶类雕花装饰构成商标侵权”一事并不属实。经核实,该案实为路易威登公司起诉某小区沿街服装店经营者彭某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的服装产品。其余被告被诉,是因为怠于履行管理职责而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与网传的楼盘外立面雕花装饰毫无关联。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相关信息请以法院官方发布为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开发商并未参与商铺的日常经营,也不控制实际经营活动,主观上无侵权故意,客观上无侵权行为,因此无需承担责任。但若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承租人计划销售假冒LV商标的商品,仍为其提供便利,则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至于物业,由于不具备执法权,面对侵权销售行为仅能进行口头提醒或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如果物业能够证明已尽到合理的管理职责,便无需为此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