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97%的4A级及以上景区15分钟可达国省道

(视界网 谢顺 张义 摄)7月27日,恩施土司城景区内人头攒动,游客们正沉浸式体验原生态的土家婚嫁习俗。

(视界网 杨韬 王满 摄)在保康县龙坪镇南顶草原,游客们享受着露营的乐趣。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婧 通讯员 朱咸婧

旅游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更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

今年3月至7月期间,省人大常委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湖北省旅游条例》(下文统称旅游“一法一条例”)的实施状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关于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聚焦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关键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明确指出,要打造精品文旅品牌与线路,将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面对这一要求,如何通过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旅游发展难题,推动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省人大常委会组建了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副主任任副组长。“执法检查的核心在于监督法律制度的刚性执行,必须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开展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性和弹性化检查。”4月17日,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了全省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部署。

依据既定方案,此次检查重点围绕组织领导、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六大方面展开,覆盖了从顶层设计到落地执行的全产业链条。

4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深入黄冈、十堰、神农架林区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以及委托检查等方式,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全覆盖检查。检查启动前,还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征集了意见建议及问题线索。

“执法检查将‘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作为衡量成效的核心标准,精准对标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群众投诉集中的突出领域,真正将着力点放在找准制约法律实施的瓶颈、补齐影响产业发展的短板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旅行业纳入金融优先支持范畴

文旅消费是拉动内需、促进循环、带动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也是展现荆楚文化魅力、塑造湖北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

报告显示,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加速推进湖北建设旅游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累计接待旅游客流量达9.95亿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1%和16.52%,旅游业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统筹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省政府将旅游业作为全省支柱产业进行培育,整合设立省级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资金,明确将文旅行业列为金融优先支持的行业。截至2025年底,在全省253个4A级及以上景区中,已有244个实现了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约97%的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可在15分钟内到达国省道,约87%可在30分钟内驶入高速公路。

产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通过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完成全省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双普查”,入库旅游资源数据达8.16万处。同时,打造“神武峡”“赤黄红”国际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月均推出价值超2500万元的特色产品。

行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提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游湖北”平台整合全省文旅资源提供全链条服务,将导游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和职称评审体系,闭环落实诉求处置流程。

建议开展以游客为中心的

旅游服务监测与质量评价

执法检查报告以附件形式列出了14条问题清单,旨在把脉问诊、直击痛点、直面难题。

针对产业体系有待健全、服务供给不够优质、要素保障有待优化、治理效能有待提升等问题,报告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推动旅游“一法一条例”全面刚性落地。

报告建议,健全文旅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协同机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培育壮大文旅消费新形态、新模式。支持重点企业战略性并购重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文旅企业,对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旅游新业态项目明确安全标准、安全评估要求和运营规范。

游客的反馈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服务中存在的短板与改进方向。报告建议,开展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监测和质量评价,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制度,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违规经营、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

针对检查发现的要素保障、治理效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报告建议,构建以“标准化+数字化”双轮驱动的智慧文旅服务体系,加大旅游安全投入,对从业人员开展精准普法、常态普法。从严把好项目规划、审核、要素供给和建设实施关口,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管理。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与省预算内资金使用监管。统筹安排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项目,科学规划建设旅游集散中心、自驾车营地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