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杂碎
口 张贤亮
每逢读到文人雅士推介故乡风味的文字,我总是一边咽口水,一边暗自脸红。宁夏是我的第二故乡,这里似乎找不出一道能拿得出手的地方特色菜。我偏爱的那口本地小吃——羊杂碎,更是既登不了大雅之堂,也难以用笔墨描摹。端上桌,旁人多半掩鼻避开;写进文章里,只怕只招致美食家的一阵嘲笑。可我偏偏对这东西情有独钟,像北京人迷恋臭豆腐那般,痴迷不已。
中国人嘴刁,对待动物从不浪费,肉啃骨吸,连五脏六腑也要扫荡干净。《礼记》里记载过古人“茹毛饮血”的野蛮行径。时代毕竟变了,如今虽还有人喝血,但恐怕没人再去生吞毛发。所谓的“羊杂碎”,指的就是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统统切作小块,一股脑儿丢进锅里。煮熟之后,淋上羊油炸制的辣椒油,再撒把香菜,就算完工。这活儿简单得很,刀工火候、投放顺序、佐料配比,全都不讲究什么章法。稍微费点劲的,也就是处理“面肺”。需将调好的稀面糊灌入羊肺的空隙中,煮熟后,羊肺便成了介于面食与肉食之间的存在,色泽洁白如玉。用宁夏方言讲,口感极“筋道”。
这算不得精致食品,同西北流行的“手抓羊肉”一样,看似人人皆可操刀。但这背后门道深着呢。制作流程最原始、最简单、毫无工艺规矩可言的食物,成品的质量却有着天壤之别。为何差距如此之大?国人将其归结为“手气”。腌制咸菜、泡菜、鸭蛋,过程皆极简,可做出来的味道却千人千面。有人做得完美,有人则搞得一塌糊涂,根本没法入口。我在宁夏各地尝过无数羊杂碎,各家各味,截然不同。不像松鼠鳜鱼那样,无论哪家餐馆,都有成套工艺程序保证味道统一。此处起作用者,非他,正是那人的“手气”。“手气”并非摸彩或打牌时的运气,也不关乎男女、健康、洁净或相貌。究竟是何物,谁也说不清。说不清的东西,算不上学问,却比学问更玄妙。譬如“营养学”“烹饪学”等有规律可循的,是学问;而“手气”,无规律可循却实实在在发挥作用,便属于玄学范畴。
因制作简易且全凭“手气”,羊杂碎本身似乎没什么好说的,但怎么吃,却有讲究。我在宾馆、招待所里吃过羊杂碎,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不如街头小摊半分。细细品味后才明白,吃羊杂碎吃的是一种氛围、一种食具和一种装扮。桌子油腻腻的也好,干脆没桌子板凳蹲在黄土地上也罢,身旁还得围着一两条狗,这氛围就出来了。捧粗糙的蓝边碗,持发黑的毛竹筷,食具就得这般粗粝。人呢,最好披着老羊皮袄,若是夏天,汗渍斑斑的小褂正合适。唯有这样,才能品出羊杂碎的滋味以及制作者的人情味,你的感官甚至能与制作者的“手气”乃至“灵气”相通。
当然,这般行头与氛围,去吃苏州蟹黄包子或广州凤爪,不仅格格不入,还会让人食不知味。但对于羊杂碎,非得这么吃不可。浅层看是“食相”,深层则是中式饮食文化的一种呈现。何为“风味”?答案就在这里!正如苏轼的“大江东去”,不能让二八娇娃手持牙板启朱唇吟唱,非得请关东大汉引吭高歌,听着才过瘾。
我怎会爱上羊杂碎?其实是环境所迫。当农工那些年,肉与我无缘。队里宰牲,我只能分到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乃至狗,除了人的下水(这么说有点大不敬),几乎样样都尝过。实话实说,对汉民而言,猪下水相对好吃些。但猪下水属于高级货,我也没份。而在回族地区,羊杂碎本是寻常小吃。于是,经历了一段被迫接受的历程,逐渐适应,最终竟成了嗜好。这倒像某人成为某一学派信徒的过程。
生活条件变了,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也不同了(此处不同仅指我现在也能吃上猪下水,别无他意),但我依然爱吃羊杂碎。遗憾的是,再也尝不出那种完全沉浸在杂碎汤中的销魂滋味了。如今人们常谈文化的断裂,这是否也算个人身上文化断裂的一种体现?
这种断裂令人痛苦,常使我怀念过去的饮食方式。因此,我在文化上时常出现某种返祖现象,就像每隔几天就要跑去小摊吃碗羊杂碎,尽管那味道已不同于往昔,大大串了味儿。
后记:此文写于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春,谢晋先生将我的《那老汉与狗的故事》搬上银幕,片名《老人与狗》,特邀著名影星斯琴高娃、表演艺术家谢添主演。影片在我创办的华夏西部影城开镜。其中有一场外景戏是高娃随着谢添扮演的邢老汉赶集,宁夏一个小镇重现了七十年代初的情景,虽然贫穷却也熙熙攘攘,摊贩云集。谢晋先生知我爱吃羊杂碎,令我充当一次临时演员,在卖羊杂碎的摊上大快朵颐。我吃完羊杂碎后,一抹嘴,撂下钱,站起来,给高娃和谢添让座。虽然一闪而过,但导演和剧组全体都很满意,说我演得“地道”,一上来便进入了角色。我吃杂碎的“吃相”居然上了银幕,可见技艺之娴熟。
转自《文心书馆·袁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