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安徽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报回应近日媒体曝光其下属园林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白某某涉嫌婚内出轨一事。该局表示高度重视,已联合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针对孔女士反映的问题展开核实,后续将依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此前,安徽亳州女子孔女士向红星新闻透露,丈夫白某某身为该中心主任,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女子潘某转账“520”“1314”等特殊金额,并涉及其他大额款项,由此引发民事纠纷。孔女士称已向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举报此事,但至今未收到相关回复材料。

据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法律文书显示,孔女士起诉潘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已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白某某向潘某转账的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判令潘某返还孔女士90447.76元。目前潘某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7月31日,记者联系白某某本人,对方表示给潘某转的520元、1314元只是“朋友之间发着玩的”,并称正在开会不便接受采访。

**三次起诉离婚**

**调查令牵出“暧昧转账”**

孔女士介绍,她与白某某1995年结婚,2004年曾离婚,2008年复婚。2023年8月,白某某首次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驳回其诉求。

2024年9月24日,白某某再次提出离婚诉讼,但在同年12月6日撤回申请,法院准许撤诉。今年3月,白某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6月9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孔女士随后提起上诉,二审定于8月10日开庭。

孔女士对红星新闻表示,正是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期间,她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白某某的微信及银行转账记录。“数据显示,有大量白某某向潘某转账520元、521元、1314元的记录,且相当一部分发生在七夕节、情人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频率很高。”孔女士称。

孔女士认为白某某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犯其权益,遂于2026年1月将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相关款项。

红星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事实包括:2015年7月17日,白某某通过银行账户向潘某转款40000元。自2020年1月至2024年7月间,白某某以微信方式向被告潘某转款67笔,共计62674.76元,其中单次500元以上转款49笔,合计60669.96元。

孔女士提供的部分银行账户流水进一步显示,白某某在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情人节、七夕节,以及当年的5月20日、5月21日等特殊日期,多次向潘某转账520元、521元、1314元等。

审理中,潘某辩称对孔女士与白某某的婚姻状态不知情。她解释称,白某某长期与母亲居住在谯城区三圣庙街,作为邻居和朋友,“从未见过被答辩人出现”,直到2023年才知道白某某长期与妻子分居。

对于转账中的“520”“1314”,潘某辩称这是白某某开玩笑的方式,属于维系普通社交情谊的小额开支。此外,她还主张部分款项用于债务偿还和临时资金周转。据其陈述,2015年4月白某某以带母亲看病为由向其借款6万元,同年7月17日还款4万元,剩余2万元通过微信陆续还清。两人之间还有大量抢红包、临时周转等经济往来,潘某向白某某转回款项累计10249.2元。

**一审认定单方处分共有财产**

**判决潘某返还逾9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白某某多次向被告潘某转账,累计金额102674.76元;潘某向白某某转账累计10249.2元。鉴于日常生活中亲友间礼节性小额红包、节日小额赠与通常属于维系普通社交情谊的小额开支,法院酌定金额在500元以下款项符合日常人情往来范畴,不足以认定具体特殊给付目的。两相抵扣后,白某某实际向潘某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金额为90447.76元。

法院指出,潘某未能证明其与白某某之间存在合法借贷、买卖、劳务往来或其他真实合法的民事基础法律关系,亦未能证明白某某转账行为经过孔女士同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共同开支。因此,白某某的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无偿赠与,损害了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应属无效。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故被告潘某需返还原告孔女士90447.76元。

一审宣判后,潘某不服提起上诉。她在上诉状中重申主观上无恶意,不知晓白某某婚姻状况,双方属正常经济往来。潘某认为白某某以个人财产转账的可能性未被排除,一审法院全盘否定其与白某某之间6万元借贷关系属事实认定错误,请求二审撤销原判,改判驳回孔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潘某否认介入他人婚姻**

**白某某:转账系“朋友之间发着玩的”**

7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潘某。问及是否介入他人婚姻时,潘某回应:“这是不可能的,孔女士的举报是不真实的。”面对记者追问为何多次转账520元、1314元,潘某表示具体要等法院二审消息,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多次回拨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致电白某某。白某某简短回应称,给潘某转账是“朋友之间发着玩的”,自己并无婚内出轨,并表示正在开会不便采访。

孔女士称,已向亳州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白某某生活作风问题,截至目前未收到正式书面答复。

7月3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分管机关纪委负责人核实此事,对方婉拒采访,称正在开会。

2026年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亳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负责人为白某某。据多份公开报道和资料显示,白某某还曾担任亳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等职位。

来源:亳州市城管在线、红星新闻

编辑:孙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