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15岁少年独自攀爬华山一事在网络上掀起了波澜。这位少年选择徒步上山,随后购买了西峰索道票准备下山。然而,在索道站点,工作人员仅提示下索道后需要换乘出山车辆,却并未提前公示接驳大巴40元的票价。当少年抵达索道下站时,发现步行通道已被封闭,社会车辆也无法通行,接驳车成了唯一的离开途径,少年只能被迫购票。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称不提前标价是怕游客知道价格后不愿乘车,这一说法迅速引发了舆论的强烈争议。在景区分段运营的背景下,这种做法是否构成了变相强制消费?游客外出旅游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来客观梳理一下其中的法律边界。

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

景区出于安全管控考虑封闭道路,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绝不能成为隐瞒收费信息的理由。消费者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旅游经营者有义务在事前进行完整告知。

法律金句:道路封闭是安全管理的手段,不能演变成信息不透明、迫使被动消费的理由;明码标价,才是化解旅游消费纠纷最有效的方式。

一、事件事实梳理

15岁的陈同学从玉泉院徒步登上华山,并在线上购买了西峰索道的下山票。但在索道入口,现场仅提示需换乘出山车辆,全程没有标注接驳车的费用。

少年乘坐索道到达下站后才发现,步行下山的路径全部被围挡封闭,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想要离开只能购买40元的景交车票。受限于客观条件,少年无奈之下支付了这笔费用。

景交车的工作人员表示,索道与接驳车分属不同的运营主体,并且坦言不愿意提前公示票价,担心游客拒绝乘车。景区后续回应称,封闭道路是出于对步行安全的考量,游客也可以选择全程徒步路线上下山。

二、法律边界拆解

1、知情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旅游法》,景区以及配套运营方应当对必然产生、极有可能产生的另行收费项目,在购票环节醒目地公示价格和通行规则。即便索道和景交车分属两家单位,景区整体也负有统筹信息公示的管理责任,不能以主体分割为由规避告知义务。刻意隐瞒收费信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2、区分安全管控与强制交易。景区出于山体风险封闭道路、禁止步行,具备合理的基础。但经营者应当提前清晰告知游客索道下山后的通行条件和接驳费用,让游客在购票前自主选择出行方案。先引导游客乘坐索道,抵达终点后方才披露收费,极易形成被动消费的局面。

3、游客维权的可行路径。遭遇同类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提示标识、购票记录和现场视频;优先与景区管理方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或文旅投诉热线反馈;未成年人独自出游,建议及时联系家长同步情况。

三、事件深层启示

这件事争议的核心不在于40元车费的高低,而是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体验。尤其是面对未成年游客,景区更应当做到信息全面透明。

山岳景区中索道和接驳车分段运营十分普遍,运营各方不应互相推诿。景区管理方应当统一规范信息公示,把通行方案和配套收费提前完整告知,让游客明明白白做选择,从而减少消费矛盾。

周兆成提醒: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旅游经营,诚信为先。完善事前信息公示,打通不同运营板块的信息壁垒,才能真正提升游客的出行体验。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